joint and common property
共同共有财产权和按份共有财产权 是多个主体共有同一标的的财产权的两种形式,而不论该标的是动产或不动产。共同共有财产权〔joint ownership;joint tenancy of land〕中,只有一个单独的所有权、单独的收益及唯一的开始时间,并是统一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生存者财产权〔right of survivorship〕,故共有人之一死亡时,其权利即行消灭,并转移给仍生存的共有人,直至最后一个生存的共有人成为该财产的唯一所有人。不动产的共同共有财产权可以转化成按份共有财产权。而按份共有财产权是指每个共有人就其份额享有共有权及其收益;此份额不必是等分的,虽然各共有人就该财产享有不可分之占有权;按份共有财产权不存在生存者财产权,如一个共有人死亡,其所占份额之共有权通过其遗嘱或无遗嘱继承转让给他的继承人。 (→joint tenancy; estate in com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