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l district

judicial district

〈美〉司法区;法院辖区 指对一个州的区域为司法目的所作的划分,通常每一个区内设一个初审法院,该区的地域范围也即该法院的管辖权限所及范围。有时一个区可能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县〔county〕,并分别设有独立的县法院〔county court〕,但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县法院都是由同一名法官主持的。该词也用来指联邦的司法区划分,即每一联邦地区法院管辖的地域范围。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蒋毅,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破产与资产重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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