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bor-Management Reporting Act

Labor-Management Reporting Act

〈美〉《劳资关系报告法》 即《兰德勒姆-格里芬法》〔Landrum-Griffin Act〕,1959年通过的一部联邦制定法。它规定所有工会组织均须向劳工部〔Labor Department〕递交年度报告,并规定被判定犯有贪污、受贿、勒索或谋杀罪的人在被定罪或监禁期满后五年内不得担任工会管理职务。此外,该法还保证所有工会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可采取措施防止对工会成员的歧视待遇,并规定全国工会成员应在每五年内、地方工会成员应在每三年内,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工会管理人员。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Michael,国内知名法学院法律翻译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劳动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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