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merchandize
(可装运)合法货物 指符合装货港、卸货港、中途停靠港所在地的法律、船旗国法律或合同适用的其他法律要求的货物。根据租船合同中「合法货物」的规定,只要是合法货物,除非另有规定,租船人均可装运。但船东为保障船舶安全和自己的利益,通常在租船合同中以追加条款〔rider clause〕详细列明不准装运的除外货物〔excluding cargo〕,如危险品、废铁、盐、军用物资等。凡属于列明除外的货物,船方有权拒装。即使船长同意装运,由此所致损失,船东不负责任,而应由租船人承担,因为船长同意装载并不意味着船东放弃依租船合同享有的权利。只要是合法而又未在租船合同中列明除外的货物,租船人均有权装运,即使由此造成损失,租船人亦不负责任,而应由船东承担。但依航运惯例,如果租船人有权装运危险货物,亦应于装运前将拟装运货物的性质和运输中应注意的事项通知船方,否则租船人将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