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utilitarianism

legal utilitarianism

法律功利主义 一种关于刑罚的哲学思想。它主张刑罚只有对人和社会起到威慑或改造作用时才是正当的。惩罚应起到威慑特定犯罪和改造实际犯罪人品质的目的。该理论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法律应为绝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利益。刑罚本身毕竟也是邪恶的,我们应只在抑制更大的邪恶时才对罪犯判处刑罚。如果刑罚没有理由、效果不好、代价太大或没有必要,那就不应施加刑罚。边沁〔Jeremy Bentham〕和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是法律功利主义的最杰出的两位代表人物。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Joanne,亚洲顶尖法学院国际贸易专业,专注翻译各种与复杂国际贸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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