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sustaining procedures

life sustaining procedures

生命维持措施 此类医疗措施可由法院命令或濒危病人书面要求而中止实施,如对昏迷和濒危病人以机械或其他人工方法勉强维持、恢复或替代其生命机能,其目的仅是或主要是延长死亡时间,以及根据临床、治疗医生的判断和病历显示,如不采取此类措施,死亡即将来临。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晓琳,法学硕士(国际争议解决方向),擅长翻译各种与复杂跨境争议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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