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ry property
文学作品财产权 指法律赋予作品的作者或作品的受让人对作品进行使用和收益的全部权利,该作品可通过复制多份的方式进行传播。无论该作品是否已经发表,或者已经取得版权,它都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即排除他人对作者思想表达的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因此,它就是智力创造成果的所有人对之进行占有、使用和处分的独占性权利。它与有体物财产权〔corporeal property〕的区别只在于其权利对象是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创造成果。 (→copyright; literary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