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education authority

local education authority

〈英〉地方教育机构 根据1902年《教育法》〔Education Act〕的规定,除人口为10 000的自治市议会或人口为20 000的城市区议会负责初等教育外,每个郡议会及郡级自治市议会均为当地的地方教育机构。1921年的《教育法》虽取代了1902年的《教育法》,但对此并未更改。但根据1944年的《教育法》,除非设有联合委员会〔joint board〕,地方教育机构为郡议会。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Roger,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商业秘密咨询与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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