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 arm stat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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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长臂法 指各种州立法,它规定对非本州居民或法人的被告,如果和本州存在某种联系(如在本州拥有财产、从事商业活动、实施了侵权行为等),则可通过传票的替代送达〔substituted service of process〕对之行使对人管辖权〔personal jurisdiction〕。如纽约州规定,对非本州居民或法人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实施下列行为,由此而引起诉讼时,本州可适用长臂法对其行使管辖权:1在本州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2在本州内实施除诽谤〔defamation〕以外的侵权行为;3在本州以外实施除诽谤以外的侵权行为,但给本州内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且该非本州居民或法人一贯在本州内从事商业活动或从事任何其他持续性的活动,或从本州内的财产或服务取得实质性的收益;4在本州拥有、使用或占有不动产。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Carl,知名法学院保险学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保险理赔追索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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