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 Mansfield’s Rule

Lord Mansfield’s Rule

〈美〉曼斯菲尔德勋爵规则 证据法及家事法上的一项规则。它规定,丈夫或妻子就妻子怀孕期间丈夫是否与其有过性行为的问题所提供的证言均不具有可采性。此项规则因1777年曼斯菲尔德勋爵提出「丈夫和妻子不应被允许声称他们在婚后没有发生过性行为从而主张所生孩子为私生子」而得名。现一些州已以当初确立该项规则的背景已不复存在为由而将其废除。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Jerry,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欧洲隐私及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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