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ri causa

lucri causa

〈拉〉 (1)以获利为目的 (2)〈美〉(刑法)形容盗窃财物的意图 在现代判例中,以营利为目的不足以构成盗窃罪的事实要件〔material ingredient〕;只有能证明窃取他人财物是出于诈欺,并剥夺了物主的所有权,方能成立盗窃。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黎川,在一家顶尖澳洲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办公室担任全职法律翻译,专注翻译各种与澳大利亚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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