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abb-Mallory rule

McNabb-Mallory rule

〈美〉麦克纳布-马洛里规则 因1943年的麦克纳布诉美国〔McNabb v. United States〕和1957年的马洛里诉美国〔Mallory v. United States〕案件而确立的一项刑事诉讼规则,指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至预审前的羁押超过合理期间,则在此期间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可采信。由于米兰达规则〔Miranda rule〕可以提供广泛的保护,因此该规则在现在的案件中很少使用。常简称为「马洛里规则」〔Mallory rul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Kelly,美国顶尖商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投资基金与基金顾问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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