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ger of estate

merger of estate

地产权混同 指效力较高的地产权与效力较低的地产权归属于同一人而无中间效力地产权时,效力较低产权立即被吸收入或混同于效力较高的产权之中,如承租人买进所承租的土地时。也指同一人享有的普通法利益与衡平法利益的混同。 (→merger)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Virginia,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擅长翻译各种与私募股权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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