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take n. & v.错误;误解 在法律上指对涉及法律后果的事物存在错误的认识、意见或行为,即认识因不知情、受惊、健忘、被强制或错误信念而与实际不符。人在错误认识情况下的作为或不作为是非故意的,不正确的,如果了解其真实情况,即不会如此去作为或不作为,所以称作错误或误解。错误可分为事实上的错误和法律上的错误。通常,事实上的错误如果是实质性的,可以要求补救,而一般性法律上的错误则不能作为抗辩理由,如刑事被告人不能以不了解法律为自己辩解。美国《模范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第204 (1)条规定:事实上或法律上的不知情或错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抗辩依据:(a)如果构成犯罪要素的目的、认识、信念、粗心或疏忽因被告人不了解或误解而被否定;(b)如果法律规定因不知情或误解形成的精神状态可以作为抗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