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ouri Compromise

Missouri Compromise

〈美〉密苏里妥协案 1819年密苏里州请求加入联邦时,在把该州建为自由州还是蓄奴州这一问题上出现了分歧,即奴隶主主张建为蓄奴州,而资产阶级主张建为自由州。1820年国会终于通过一项决议:在北纬36度30分以南的州允许建为蓄奴州,以北的州则依移民数量成立自由州;今后要同时接纳一个自由州和一个蓄奴州加入联邦。据此,密苏里州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同时从马萨诸塞州分出的缅因州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国会的这一决议即被称为密苏里妥协案,其实质在于缓和南北矛盾,达到暂时的平衡。此后30年间美国国会一直沿袭此种作法。但在1857年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Dred Scott v. Sandford〕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密苏里妥协违宪。此一判决直接导致了美国内战。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Terence,毕业于国内顶尖法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复杂结构性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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