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trial
n. 无效审理 指错误的、无效的、法律不认可的审理。造成无效审理的原因主要有法院无管辖权,陪审员选择错误,陪审团意见无法一致,不能作出裁断,陪审员或律师在审理中意外死亡,在审理前或审理中无视必要的基本规定,在审理中出现法庭无法纠正的有损当事人利益的错误,审理在正常结束前已终止等。法官在发现无效审理情况,认为无法纠正且继续审理只是浪费时间和财力时,可即宣告审理无效,予以终止。无效审理等于没有审理,与已审结案件因有充分理由而「再审」不同。
n. 无效审理 指错误的、无效的、法律不认可的审理。造成无效审理的原因主要有法院无管辖权,陪审员选择错误,陪审团意见无法一致,不能作出裁断,陪审员或律师在审理中意外死亡,在审理前或审理中无视必要的基本规定,在审理中出现法庭无法纠正的有损当事人利益的错误,审理在正常结束前已终止等。法官在发现无效审理情况,认为无法纠正且继续审理只是浪费时间和财力时,可即宣告审理无效,予以终止。无效审理等于没有审理,与已审结案件因有充分理由而「再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