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necessary public use

more necessary public use

更必要之公用 当原已因公征用的土地被没收以供更必要的公用时,有的案例认为该新的使用应是绝对的公共需要;另有一些案例则认为如果只是为了较大的公共利益,则这是一个新的取得。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Tommy,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有关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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