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 line law保险词汇 / multiple line law, 多险种经营法 multiple line law多险种经营法指美国各州的立法允许保险人可兼营财产保险和意外保险。美国保险人曾经只能销售一种保险产品,这种做法慢慢变成各州的成文的法律。纽约州是最突出的例子,那里很多保险人被获准开业,但只能办理一种险种的业务。但在 1949年纽约州通过了多险种法律,其后很多州相继效仿。现将多险种经营称为“all-lines”。 词条贡献者 译者张文,国际知名商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结构性融资及衍生品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