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tual credits
相互债权 在英国1914年《破产法》〔Bankruptcy Act〕中,该词是指两人之间产生的,按其本质必须终止各自债务的交易。该法第31条规定,如果破产人与其债权人之间有相互债权〔mutual credits〕、相互债务〔mutual debts〕或其他相互交易〔mutual dealings〕的,那么在会计账目上,应当抵销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得单独请求偿付债务或进行债务支付。根据相互债权产生的是一种特殊的抵销〔set-off〕,它与有清偿能力人之间的抵销不同,后者的抵销是为了防止交叉诉讼〔cross actions〕,而前者的抵销是为了避免不公。反之,如果不能进行抵销,则债权人被迫向破产受托人支付其所欠破产人的全部债务,而债权人只能根据破产债务清偿比例从破产人处获得小部分的债务清偿,这对债权人是极不公平的。另外,英国《破产法》第31条规定的抵销不能以协议方式排除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