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ety-day letter

ninety-day letter

〈美〉九十天纳税通知 国内税务署依法向纳税人发出的欠缴税款缴纳通知。在该通知发出90天之内,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如有异议,则可以:1缴足税款并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或者2不缴纳税款并就国内税务署所称的欠缴数额向税务法院提出异议请求。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Susanne,世界顶尖法学院国际税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联邦税务纠纷相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