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nate and innominate

nominate and innominate

有名的和无名的 多用以指有名合同〔nominate contract〕、有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nominate right or obligation〕,即具有法定名称的、限定内容范围以及结果的合同或权利义务。在罗马法上,曾经存在12种有名合同,并且各自具有对应的诉讼程序。在现代法律上,有名合同则指公认的交易,例如买卖、租赁等。相应地,无名合同就是指那些不属于公认交易种类从而不具有确定结果的交易。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成昱,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集体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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