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omittas propter libertatem

non omittas propter libertatem

〈拉〉不得因为有特权而将其遗漏 英国旧时执行令状〔writ of execution〕中常包括的一项条款,它指示负责执行的郡长不得因任何人或任何地区有任何特权而不执行令状。这是因为在许多有特权的地区,郡长未经特别授权是不能执行令状的。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Vivian,毕业于美国顶尖的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水利资源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