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n French/N.F.

Norman French/N.F.

诺曼法语 诺曼征服〔Norman Conquest〕后由诺曼人带入英格兰的法国北部方言。这种法语既与当时法国其它省份的法语不同,也与现代法语有别,它保存了自身从古代以来的独特之处,它的独特的发音现仍在特定场合作为正式官方语言使用。诺曼法语自诺曼征服后一直在法院诉讼中使用,成为英格兰正式法律语言,同时在议会案卷〔Parliament Roll〕和制定法卷宗〔Statute Roll〕及法律书籍中使用。1362年起诉讼语言改为英语,但诺曼法语作为「法律法语」〔law French〕在法律文书方面和律师中间继续长期使用。直到1731年诺曼法语才最终废除,并完全由英语代之。但许多诺曼法语(法律法语)中的术语现在仍在英格兰使用。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Jenna,国际知名法学院环境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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