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of 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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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指在某一有版权作品公开发行的版本上所作的正式版权标记。在美国,版权声明的法律效力于1989年3月1日的前后存在重大差异。在此之前,版权声明是该作品受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在此之后,亦即1988年《实施〈伯尔尼公约〉法》〔Berne Convention Implementation Act〕生效后,在书籍或录音制品上附加版权标记则不再作为保持有效版权的条件,但它仍受到当局的推荐和人们的重视,用以在诉讼时排除被告以不知作品享有版权为由主张减少损害赔偿金的抗辩。版权声明一般包括三个部分:1版权标记「」与文字「Copr.」或「Copyright」;2版权所有人的姓名或名称;3首次出版的年份。而在录音制品上的版权声明一般包括:1版权标记「○P 」;2录音制品版权所有人的名称;3首次出版的年份。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Michael,国内知名法学院法律翻译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劳动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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