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orious possession

notorious possession

公开占有 指非所有人以相当明显的方式公然占有不动产,并为社会公众或邻近的人们所广泛知晓和谈论,故可推定财产的真正所有人了解这一占有及其范围。它是构成对立占有〔adverse possession〕的一项条件。 (=open and notorious possess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蒋毅,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破产与资产重组相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