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 graceglossary / of grace, 承蒙恩准 of grace承蒙恩准 该词源自国王通过御前大臣〔chancellors〕施行「皇恩」〔royal favour〕的事实。指在司法程序中,适用于某些不能作为当然事项或者权利事项来主张的请求因法庭的恩赐或宽容而被允许的情况。 词条贡献者 译员黎川,在一家顶尖澳洲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办公室担任全职法律翻译,擅长翻译涉及工业与制造业领域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