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icina Justitiae
〈拉〉「正义之所」 对衡平法庭的称呼。衡平法庭向当事人和普通法法庭签发盖有国玺〔Great Seal〕的令状,尽管该令状要返回到普通法法庭。因而称衡平法庭为「正义之所」,更准确地说是衡平法庭中主管普通法的那一部分机构。 (→Chancery)
〈拉〉「正义之所」 对衡平法庭的称呼。衡平法庭向当事人和普通法法庭签发盖有国玺〔Great Seal〕的令状,尽管该令状要返回到普通法法庭。因而称衡平法庭为「正义之所」,更准确地说是衡平法庭中主管普通法的那一部分机构。 (→Chanc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