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 age, survivors and disability insurance 老年、遗属及残疾保险 为根据美国 1935年的社会保险法制定的一种美国联邦社会保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必须参加,参加者领取的给付金和应醵出比率在国会提供的明细表中有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他们的受赡养者或遗属,某些情况下的残疾工人,提供月给付金。该保障制度的财源来自于对所有受保障人员的工资的预扣賦税,自营职业者也要求纳税。年满 65岁的退休者领取全额给付;年满62 岁的退休者领取部分给付。符合条件的年金领取者,其受赡养者或遗属,一定程度的残疾工人及其受艙养者也有资格领取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