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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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法庭;公众有权旁听的法庭;开庭 指由法官主持,在当事人和律师的参加下,处理司法事务的法庭。法庭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要被正式记录在案,公众有权进入法庭旁听。它区别于法官在办公室〔chamber〕听取证据的开庭。美国许多州宪法有关于在公开法庭审理案件的规定,以保障公众监督审判的权利。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Connie,国际知名法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证券监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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