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ish
n. (1)(教会法)堂区 主教管区〔diocese〕的分支,由教会分区〔district〕组成,是堂区牧师和堂区长代理〔vicar〕的巡查管辖区域。从17世纪中叶开始,该词既指教会的堂区也指行政区的堂区,但二者范围不同。堂区分为城市堂区〔urban parish〕和乡村堂区〔rural parish〕。从1933年开始城市堂区不再是行政区单位,而乡村堂区却一直被作为行政区单位。每个堂区设有堂区俗务委员会〔parish council〕和堂区会议〔parish meetings〕负责堂区事务。 (2)堂区的全体教民 (3)〈美〉(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的)行政堂区 乃该州的行政区,相当于其它州的县〔coun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