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dent jurisdiction

pendent jurisdiction

〈美〉未决事项管辖权 指法院对某一诉讼请求本无管辖权,但因与该诉讼请求源于同一事件或事由的另一诉讼请求正在法院审理期间,因而法院可取得对前一诉讼请求的管辖权。例如,原告向联邦法院起诉称被告在一交易行为中既违反了联邦法律也违反了州法律,则联邦法院对依联邦法律提出的请求有管辖权,同时也可取得对依州法提出的请求的管辖权。现在法律中未决事项管辖权被作为补充管辖权〔supplemental jurisdiction〕予以规定。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Miranda,毕业于英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债务重组与公司清算/破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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