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dente lite nihil innovetur

pendente lite nihil innovetur

〈拉〉诉讼进行期间不得提出新内容 指申请妨碍圣职推荐令〔quare impedit〕期间的一项普通法原则,当作为被告的主教在诉讼期间任命其教堂执事以神职时,原告有权获得一项令状,要求撤销该执事的神职。 (→quare impedit)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黎川,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专利与技术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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