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

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

常设国际法院根据1921年《常设国际法院规约》成立的解决国际争端的常设司法机构,位于海牙,1922年开始运作。常设国际法院审理由于条约的解释、有关国际法的问题、违反国际义务等事项产生的争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停止活动,战后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所取代。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李明,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政府监管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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