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ferential voting

preferential voting

选择投票制 亦作preferential system 或alternative vote。允许或要求选民对同一职位表示两种以上选择权的投票制度。具体指选民在选票上表明其对各个候选人的选择顺序,以便没有候选人所得第一顺序的票超过半数时,计算第一和第二顺序的票。如果必要,也计算第三顺序及以后顺序的票,直到有一名候选人获得绝对多数票为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Christina,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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