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idential pardon power

presidential pardon power

〈美〉总统赦免权 指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总统所享有的赦免罪犯的权力。但赦免权仅以因触犯联邦法律所构成的犯罪为限,对触犯各州法律的罪犯,总统无赦免权。另外,对于弹劾案件,总统不享有赦免权。赦免权在设置之初的目的是作权力制衡制度〔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中的一种制约机制。不过,尽管制宪者已预见到此项权力有可能被滥用,并将弹劾案件作为例外排除在该项权力之外,但他们并没有预见到总统可以通过辞职而规避这一例外。在美国历史上,福特总统〔President Ford〕曾行使该项权力赦免了前总统尼克松〔President Nixon〕。巧妙之处在于尼克松以辞职避免了被弹劾,从而使福特总统行使赦免权成为可能。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Virginia,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擅长翻译各种与私募股权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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