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conv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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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定罪;前科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的前科不能作为证据提出,但是如果被告人宣称自己具有良好品格〔good character〕,或者宣称检察官或某一控方证人品格不良,或者提供对共同被告人不利的证据时除外。在量刑中,被告人没有前科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但是,被告人有前科也并非都要加重处罚,除非其先前的犯罪具有使现在的犯罪更为严重的作用。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成昱,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集体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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