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Anderson Act 1957

Pri-Anderson Act 1957

1957年价格-安德森法

为美国联邦关于限制核设施经营人责任的法律。该法修改了1954年的原子能法,批准成立私营保险人集团,对核设施提供责任保险,并授权原子能委员会(现称核管理委员会)办理上述集团的超赔保障保险。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Lynn,毕业于法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涉及美国证券法的诉讼和调查(包括告密者调查)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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