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edure extra ordinem

procedure extra ordinem

〈拉〉(罗马法)非常诉讼;非常程序 指法官直接解决纠纷,无须采用更多的程序即可直接执行判决。在罗马帝国帝政后期,因其较程式诉讼〔formula〕更为优越,故成为当时唯一通行的诉讼程序。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Jenny,毕业于英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ERISA 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