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si(-)entail
准限嗣继承地产(权) 指授予某人及其继承人或其直系子嗣〔heirs of his body〕的、在他人生存期间保有的地产权〔estate pur autre vie〕。这种权益准确地说并非限嗣继承地产权〔estate-tail〕——因为它并不是以可继承的方式授予的,但它与非限嗣继承地产权非常相似——因为在授予人生存期间,当受让人死亡时它将转归受让人的继承人享有,如同可继承地产权的传承一样。在授予人生存期间,这种权益还可以剩余地产权〔remainder〕转让,而这种转让将阻却受让人的继承人和原来的剩余地产权享有人。1926年之前,这种转让可通过遗嘱之外的任何方式实现,1926年之后,这种权益变成了一种衡平权益,可以通过遗嘱遗赠或阻却。 (→entail; pur autre v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