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si municipal corporations

quasi municipal corporations

〈美〉准市政法人 有别于市、镇〔towns〕这类常规市政法人,其只享有其中一部分权力以完成一项或几项市政职能。通常具有市政法人地位和权力的公法人,如县、乡〔townships〕、学区、排水区、灌溉区〔irrigation districts〕等。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Peter,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专注翻译各类与能源与矿业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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