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ive

receive

v. 接到;收到;收受 虽然receive 与accept 在一般情况下同义,但当二者在反欺诈法中使用时,含义则不完全相同。「receive」意味着买方的占有;而「accept」则意味着买方的推定占有。在计算收入所得税时,一般认为,股息在某一年宣告发放但直至第二年才支付给股东,因此应该是第二年才「收到」股息并应纳税,但实际的「收受」并非必要,股息可能在宣告发放的当年就被征税。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Susanne,世界顶尖法学院国际税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联邦税务纠纷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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