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gnition of belligerency

recognition of belligerency

交战状态的承认;交战地位的承认;交战团体的承认 指一国对他国间存在战争状态的承认;或一国政府对其国内的武装叛乱者地位的承认,这种承认使叛乱的性质转化为内战;亦指一国政府承认他国内战中的某一团体具有交战团体的地位,此种承认可使该团体依战争法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Lynn,知名国际商学院金融专业,专注翻译各种与贷款人责任及其他银行业与金融机构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