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gnition of belligerency

recognition of belligerency

交战状态的承认;交战地位的承认;交战团体的承认 指一国对他国间存在战争状态的承认;或一国政府对其国内的武装叛乱者地位的承认,这种承认使叛乱的性质转化为内战;亦指一国政府承认他国内战中的某一团体具有交战团体的地位,此种承认可使该团体依战争法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Akira,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专注翻译各类与能源行业争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