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and established place of business

regular and established place of business

〈美〉经常性固定营业地 根据联邦《司法法典》〔Judicial Code〕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可向被告居住地的法院提起,也可向侵权行为地且为被告经常性固定营业地的法院提起。「经常性」营业地指经常进行经营活动的地点,而非临时性的或进行某项特殊工作、特定交易的地点。「固定的」营业地指永久性的营业地点。「经常性固定营业地」指在此开展的业务,与总公司或主营业地所经营的业务,即使程度上有所不同,在性质上则是一样的。外国公司即使只办理接受定单转交总公司的业务,其营业场所也属「经常性固定营业地」。(→minimum contacts)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Clara,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擅长翻译有关建筑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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