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t seck

rent seck

(英格兰古法)光租;干租;空的收租权 当某种收租权转让给受让人而出让人却保留了强制执行的权力或在转让契约中没有赋予强制执行的相应条款,那么受让人的权利就只是一种空的收租权。在封建保有关系中,上述出让人如若保留了佃户向自己效忠的权力,那么受让人同样只享有空的收租权。1730年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法》〔Landlord and Tenant Act〕取消了空的收租权〔rent seck〕和可通过扣押财产实现的收租权〔rentcharge〕之间的区别,故此后所有通过转让获取的收租权均可通过扣押强制执行。(→rentcharg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Mathew,国际知名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美国国内仲裁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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