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rving points of law

reserving points of law

法律问题的保留 普通法中以前常见的一种作法,指巡回审判开庭时法官只查明事实,取得陪审团的裁断,而对于法律问题则要留给威斯敏斯特的全体法官解决。这种做法在1876年《上诉管辖法》〔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之后终止。(→Court for Consideration of Crown Cases Reserved)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玉晶,毕业于英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