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ulting use

resulting use

归复用益 一种衡平法用益,为自愿移转用益而不宣布用益的封地人的收益而设定。归复用益产生于普通法实际占有转移之时,它不需明示宣布,也不需相应对价或证据。因为不能推定有丧失该地产权的目的,故该用益仍由原授予人保留,制定法直接将普通法地产权转化为归复用益。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Bernardine,毕业于英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医疗保健及生命科学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