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of establishment
设立权 根据欧洲经济共同体法律的规定,凡具有其某一成员国国籍的个人或机构,法人或非法人团体,都有权在其他成员国设立工商企业、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这样,一成员国的国民设立企业的自由权利在另一成员国受到的限制已逐渐被取消;因此,一个英格兰或苏格兰律师根据已经获取的资格和已具备的能力,就可以在法国执业,一个法国律师反过来也可以在英格兰或苏格兰执业。这样,在律师业,能否在另一成员国开业的最大障碍已不是国籍,而转为是否具有足够的语言能力和是否已获得律师资格。根据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各成员国要相互承认其他成员国授予的资格。当然,这一规定也存在例外,尤其是涉及官方权力的行使的领域,允许根据公共政策对外国人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