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to 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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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先陈权;先辩权 诉讼中负主要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首先陈述其案情和举证的权利。享有先陈权的当事人亦有权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作出答覆。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Virginia,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擅长翻译各种与私募股权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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