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to 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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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先陈权;先辩权 诉讼中负主要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首先陈述其案情和举证的权利。享有先陈权的当事人亦有权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作出答覆。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ian,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证券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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