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 to work laws
〈美〉工作权法律 指《全国劳资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中所许可的一些州法,其作为一般原则规定,不得以参加工会作为僱员得到或保留工作的条件。美国大约有20个州已有这种制定法,其用词各不相同,有的是笼统地禁止僱佣中以区别待遇来激励工会成员,有的则更含糊地禁止僱佣中的工会垄断〔monopoly〕,但绝大多数是明确规定禁止以工会成员资格(或向工会付费)作为僱佣的条件。
〈美〉工作权法律 指《全国劳资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中所许可的一些州法,其作为一般原则规定,不得以参加工会作为僱员得到或保留工作的条件。美国大约有20个州已有这种制定法,其用词各不相同,有的是笼统地禁止僱佣中以区别待遇来激励工会成员,有的则更含糊地禁止僱佣中的工会垄断〔monopoly〕,但绝大多数是明确规定禁止以工会成员资格(或向工会付费)作为僱佣的条件。